大行动仁寿开始对电瓶车下狠手了,大剪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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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创建好省级文明城市,按县创文指挥部“两书一函一通报”规定,请各单位骑行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、电动三轮车的职工,按创文指挥部工作要求,在年11月21日前自行拆除遮阳伞、雨篷,驾乘人员戴好安全头盔,各行其道、安全行驶。

仁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向各单位发函告知

于11月21日前

自行拆除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、电动三轮车上

安装的遮阳伞、雨篷

今天开始仁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城区海峰路口、龙滩大道、老车站路口设置三个卡点,对还没有拆除的摩托车和电动车遮阳伞、雨篷实行现场拆除。

大队还深入学校以及部分单位对车库内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,对逾期不拆除的摩托车和电动车遮阳伞、雨蓬实行现场拆除。

专项整治行动!

跟随小编一起去看今天现场整治情况

城区一中队

城区二中队

城区三中队

整治过程中,民警耐心向群众解释和宣传加装遮阳伞、雨篷的危害,并帮助车主当场拆除。

据统计

当日共拆除遮阳伞、雨篷顶

为自己的“坐骑”加装遮阳伞、雨篷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起到防晒、遮雨的作用,但是也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。

1、改变了原有的车身结构,风阻系数增大,车辆稳定性变差,难以控制,尤其是在刮大风时,很容易重心不稳,发生侧翻,危及自身和他人安全。

2、一旦发生紧急情况,遮阳伞上坚硬的金属支架会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伤害。

3、遮挡行车人的视线,也干扰到其他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。

因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、电动三轮车加装

遮阳伞、雨篷而引发的交通事故不在少数

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、电动三轮车

加装遮阳伞、雨篷危害大

蜀黍提醒

为了大家的出行安全

请加装了遮阳伞、雨篷的非机动车车主

将遮阳伞、雨篷

自行进行拆除

最后

蜀黍还要提醒一下各位

此次整治行动

将会持续进行!

来源:仁寿公安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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