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蔬菜生产将溯源管理,不合格产品及时召

北京日报客户端

记者张楠蔬菜生产过程中,土壤、灌溉水和空气指标定期监测,防控病虫害宜优先农业防治、物理防治和生物防治。蔬菜生产除了将溯源管理,还应建立产品召回制度,及时召回不合格产品。作为北京市地方标准,《蔬菜生产质量安全控制规范》近日在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公布,新标准将于明年1月实施。蔬菜生产质量安全控制涉及产前、产中、产后及通用环节,其中包括产地环境等18个控制要素,以及基地位置、环境要求、肥料、农药、包装标识等39个控制点。新标准要求,蔬菜生产基地周边没有对生产产生影响的污染源。同时,应定期对基地土壤、灌溉水和空气指标进行监测。生产基地宜安装视频监控系统,监控蔬菜生产过程,强化过程管理。结合本地区的气候特点和生产条件,基地应制定种植计划,合理轮作。在蔬菜品种选择方面,宜选择抗病虫害品种,且适合本地气候及土壤环境。在病虫害防控方面,坚持预防为主,综合防治,宜优先采用农业防治、物理防治和生物防治。蔬菜生产过程中,无论是施肥还是使用农药,都应进行记录,至少包括施肥和施药日期、肥料和农药产品名称、施肥和施药量、施肥和施药方法、施肥和施药人员姓名以及施药地点、防治对象等信息。生产管理和操作人员应无传染性疾病,每年宜至少进行1次健康检查,合格后方可上岗。不同生产区域宜专人负责,进入生产区域前,鞋底宜消毒,防止带入土传病害;生产工具不宜交叉混用,宜擦拭清洁,定期消毒。蔬菜采收前,采收人员应进行手部清洗。包括剪子、刀、修枝剪、容器等采收工具以及采收设备都应定期清洁、消毒。即将上市的蔬菜,应进行质量安全自检或委托检测。标准要求,检测记录至少包括样品名称、地块(棚室)号、采样人、检测方式、检测单位、检测项目、检测结果等信息。在蔬菜筛选分级时,剔除机械损伤、黄叶、病叶、病果,根据蔬菜产品的色泽、形态、规格等指标进行筛选分级。蔬菜的包装材料应环保、无毒、无挥发性有害物质产生,包装过程中应剔除异物。标准还特别提出了蔬菜溯源管理和不合格产品及时召回的要求。例如,在追溯方面,要如实记录生产过程,采取有效手段对产品进行溯源。同时,应建立产品召回制度,不合格的产品应及时召回,并进行相应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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